1952年,重工业部地质司,后改为地质局;
1956年,冶金工业部成立,重工业部地质局划归冶金工业部;
1988年,地质局从冶金工业部机关划出,改为冶金工业部地质勘查总局,作为部直属事业单位管理;
2001年初,根据国办发[2001]2号文件,冶金地质队伍部分实行属地化管理,大多数单位交由中央管理,成立“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”,隶属中央企业工委;同年4月,经中编办69号文件批复,总局及所属各单位更名,8月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了法人登记;
2003年5月,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,总局交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。
2006年8月,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,“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”更名为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”,所属各单位名称相应变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