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详细信息

总局举办新矿产资源法培训讲座

来源:总局法律合规部  发布时间:2024年12月24日  浏览次数:

打印

  12月13日,根据总局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(以下简称新矿产资源法)系列活动部署,总局以全系统视频会议形式举办了新矿产资源法培训讲座。总局党委书记牛建华出席并主持讲座,总局党委副书记、局长王文军,党委委员、副局长丁传锡,副局长潘树仁,党委委员、总会计师王彦出席讲座。总局局长助理陈伟、一级专务孙修文出席讲座。

  牛建华在讲话中指出,新矿产资源法适应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新形势新要求,对于地勘单位及矿业企业开展资源增储及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。他强调,冶金地质全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以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深入学习新矿产资源法,进一步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,把握地矿工作新机遇,结合总局地矿工作实际,依法合规开展工作,不断提升矿产资源应急保供能力和水平,助推总局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目标实现。

  本次讲座旨在增强新矿产资源法宣传,提高矿产资源勘查、开采、利用、保护的法律意识,推动总局在经营管理中落实好新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政策法规,促进矿产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。有关专家结合相关案例围绕新矿产资源法亮点、制度及新旧矿产资源法区别进行了讲解。

  总局总地质师、安全总监、总法律顾问等总部全体干部职工在主会场,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,总地质师,部门负责人,地矿重点项目负责人、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在分会场,共计670人参加了培训。